201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罗山路~迪士尼乐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如下:
一、为支持浦东新区发展,适应迪士尼乐园建设需要,根据《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同意建设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罗山路~迪士尼乐园)工程。
二、该工程线路起自11号线北段罗山路站,沿罗山路、罗南大道、秀浦路、上跨沪芦高速公路接迪士尼乐园环路后,止于迪士尼乐园站。线路长9.2公里,其中地下线1.5公里,高架线及地面线7.7公里。设车站3座,其中高架站2座,地下站1座。换乘站1座,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形成换乘。利用既有隆德路控制中心以及规划的川杨河停车场。
本工程车辆采用A型车,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授电方式,最高运营时速100公里。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辆10列/60辆。与11号线北段一、二期工程贯通运营,全线初、近、远期均采用3个交路,本工程范围内为单一交路。初、近、远期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24对、30对和32对。工程机电设备配置方案按咨询评估后确定的方案执行。
三、本工程投资为43.71亿元。其中,资本金19亿元,占总投资的43.5%,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浦东新区政府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工期为3年6个月。
四、项目业主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五、下阶段工作。进一步研究项目开通对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客流的影响,抓紧开展交通衔接专项规划研究,力争项目与交通衔接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和实施,确保正常运营。优化线路和车站工程方案,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范围。进一步落实车辆和机电设备自主化方案,努力提高关键技术自主化水平。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落实运营期资金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