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有市民在首都之窗来信中留言,称乘坐地铁想拍照留念,遭到站务人员制止。北京地铁公司答复称,地铁站内不允许拍照录像。该回复引发网友热议。
地铁公司答复,禁止拍照原因一是地铁方无法甄别拍照目的,二是拍照可能会影响客流疏散及地铁运营。如果需要在地铁站内拍照、录像,需提前与地铁运营公司宣传部门进行联系。
在北京地铁公司和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乘客须知”中并没有提及拍照一事。
前日下午,在多个地铁站台,记者并未看到有禁止拍照录像的提醒标志。记者携带小型照相机在地铁1号线、2号线、4号线和5号线多个站点拍照,有两个站点会有工作人员走近,旁观记者的行为,但并未上前阻止。一名地铁站台上的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用手机、小相机拍两张不会被制止,但如果要使用固定装置进行拍照,或逗留时间长,工作人员则会出面询问拍照目的,并加以制止。
香港《地下铁路附例》第556B章第28H条规定,不得在未获地铁公司书面同意并受依照地铁公司所施加的条款及条件规限的情况下,使用任何录音、录影或拍摄器材进行访问、拍录、制作影片或录像。
北京地铁公司答复
1.地铁作为地下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对乘客个人的拍照、录像行为和借拍照、录像行为寻找目标企图危害地铁运营及乘客生命安全的行为无法甄别,为了保障乘客安全及地铁的正常运营,禁止乘客私自在车站内拍照、录像。
2.地铁车站是为乘客提供进入地铁系统,候车、乘降、疏散的公共场所,每天聚集和疏散大量人流,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通行,禁止乘客在车站内长时间停留或拍照,避免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