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获悉,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福建省海峡西岸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5-2020)调整环评公众意见征询。
一、建设规划调整概况
福建省海峡西岸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5-2020)调整包括1条线路,为福州-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1线)。调整后F1线起终点仍为福州火车站和机场站,线路全长58公里,设站13座,设大鹤山车辆段、东升村停车场,其中地下线长度34.15公里,地下站10座,设计速度140(预留160)公里,为快速轨道交通。
二、环境影响
轨道交通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的影响,二是对沿线区域声、振动、电磁、水等环境要素的影响。从环境因素的性质特征看,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涉及区域广、方案和环境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其对城市生态、社会经济环境和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呈宏观特性,影响范围和程度难以准确预测;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因方案确定、受影响的敏感点和环境具体明确,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并可据此提出具体明确的环保措施。
(1)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城市生态系统是由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通过各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类聚集地,由其构成的这一系统中,可分为生物系统、非生物系统、社会系统。
轨道交通建设对该系统的影响,在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植被、城市绿化系统等的影响;在非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人工创造的物质系统中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对环境资源系统中土地资源的影响、对能源系统中自然能源(水电)和化石燃料(煤电、燃油)的影响;在社会系统方面主要是对居民、企业的拆迁造成的社会影响、对各类文化、自然保护设施的影响等。
本次建设规划调整是在确保符合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生产布局等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的,因此,它与环境保护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等城市专项规划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且相互影响和制约。
(2)对相关环境要素的影响
根据现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和实际运营结果,总体上讲,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是以能量损耗型为主,即噪声、振动、电磁辐射,以物质损耗型为辅,即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影响从空间概念上可分为以下单元:地下段、高架段、车辆段(停车场)、变电所、冷却塔、风亭等。
从时间序列上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相对运营期而言时间较为短暂,且多数随工程行为的结束,环境的影响也将逐渐消失;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将是持久的、长期的。
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为了使福建省海峡西岸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5-2020)调整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尽量减缓轨道交通可能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我们真诚地希望您提出本次福建省海峡西岸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5-2020)调整有关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您可以通过信件、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将以下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给我们,公众发表意见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