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市政府应急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青岛地铁集团共同编制的《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疏散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是山东省乃至全国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疏散领域的首部地方标准,将为青岛市轨道交通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疏散的总体要求、安全疏散设备设施、安全疏散工具备品、安全疏散教育培训、安全疏散宣传、预案及演练、安全疏散职责、安全疏散响应、事后处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细化和有效补充。
根据该《规范》,运营单位应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类型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影响等级、事件危害、需要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等。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城市轨道途经的区(市)政府应根据《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类别和实际影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分级负责,有序组织疏散,防止事态扩大。
此外,《规范》还提出,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应含有安全疏散内容,每年不少于2次。运营单位应通过公益广告、网络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乘客信息显示系统等多种方式向乘客宣传正确的疏散和逃生自救方法,以及安全设备设施、自救工具的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运营单位应建立专、兼职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所需要的专业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颁布实施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时发生列车撞击、脱轨、设备设施故障、火灾、突发大客流、大面积停电、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安全疏散管理工作,对运营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规范化运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