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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字号:T|T 时间:2017/3/16 0:00:00  来源:库尔勒规划局   点击率:893

2016年11月2日,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库尔勒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库尔勒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库尔勒规划局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库尔勒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

2.地理位置:本工程所在地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3.工程概况:本工程起于南库大道与驿站路(规划路)交叉口北侧市四中站,终于兴民路站,呈西北-东南走向,连接城市的老城区、南市区及开发区,是库尔勒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线路。

正线贯通线沿南库大道、交通西路、萨依巴格路、石化大道、开发大道敷设,全长14.701km,共设车站22座,其中换乘站3座,分别于州博物馆站与2号线换乘,于索克巴格路站与5号线换乘,于交通西路站与4、5号线换乘。

全线设车辆段一座,位于南库大道旁库尔勒市第四中学西侧地块内,设停车场一座,位于开发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地块内。

支线沿新华路敷设,自火车东站至新华园站,长1.917km,设车站3座(其中新华园站为预留站),后期2号线由新华园站引出,向机场方向延伸。全线均采用地面路中敷设方式。

4.工程投资:本工程估算总金额合计为286315.08万元。

二、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线路经过地区以城市生产为基础的人工生态系统。由于人工的有效管理及能量补给,系统可以得到较稳定的维持和发展,并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工程的建设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原有的城市生态系统。本工程除车辆段和停车场占地较多外,线路均在现有道路上布设,工程占用的土地大为节省。工程投产运营后,将提高沿线地区各功能拼块景观的通达性,使沿线功能斑块之间各种生态流入、输出运行通畅,从而保证城市的高效运转,提高城市景观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确保了城市的健康发展。轨道交通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等优势,库尔勒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在增强沿线景观稳定性,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2.空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建筑材料装卸产生的悬浮物;这部分污染物可能对工程沿线及施工场地周围地区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本工程运营后,列车与空调系统等以电为动力,不向外排放废气,同时轨道梁为高标号的混凝土梁,列车运行时产生的道路扬尘量小。

本工程设置车辆段1处,车辆段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吹扫车辆底部产生的粉尘、食堂产生的油烟和维修车间工艺废气,车辆段内的粉尘、食堂产生的油烟和维修车间工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量小,对车辆基地周边的敏感点影响小。

本工程投入运营以后,能够有效的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不但改变了交通结构,大大提高客运量,有利缓解地面交通紧张状况,较公汽舒适快捷,同时也可减少公汽运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有利的。可以说轨道交通是解决城市汽车交通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

3.噪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本工程建设所用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据类比调查,施工使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平地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装载机等。工程施工时期噪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离施工场地40m以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夜间一般在200m以外才可满足该标准限值。

本工程沿线共有50处噪声敏感目标,根据预测结果,恰尔巴格乡、金坤风采苑、市六中等11处声环境敏感点在近期、远期噪声出现超标。拟采取对超标敏感点临路一侧窗户更换为隔声窗的措施。

车辆段和停车场主要固定噪声源为洗车库、维修库、运用库等其中钻床、砂轮机、空压机等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洗车库和维修库主要噪声设备夜间不作业。车辆段和停车场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对敏感点影响小。

4.振动环境影响

沿线振动敏感点以住宅为主,共有振动环境敏感点29处,其中学校1处,医院2处,居民区26处。

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施工机械产生的振动随着距离的增大,振动影响减小。机械设备产生的振动一般在25~30m范围内可达到混合区的环境振动标准,对施工区周边振动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均为地面线,振动对敏感点影响小,运营期拟建有轨电车沿线两侧地面的环境振动Z振级较环境现状有一定增加。沿线敏感点室外环境振动预测值均满足相应的振动环境标准。

5.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水、和桥梁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和油污染。影响较大的是桥梁施工,施工时人员相对集中、稳定、施工期较长。

本工程运营期共产生废水24625m3/a,车辆段产生的废水经过车场内隔油等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库尔勒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夏季农灌期主要用于项目区下游林园灌溉,冬季处理达标的水经管道进入下游12公里处污水储存库,到来年农灌期用于灌溉。本工程污水不进入地表水体,总体上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弃渣,在按照有关要求清运到市政府规定的消纳场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其产生量为796.61t/a,车辆段更换下来的磨损零部件10.0t/a,车辆段和停车场产生洗车废水和检修废水,洗车废水和检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以及少量石油类,不含重金属等物质,不属于危险废物,拟建工程污泥年产生量约为4.05t。维修产生废油等危险废物20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维修零件回收再利用;废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危险固体废物危害。因此本工程施工期间和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址,停车场和车辆段尽量布置在植被稀少的区域;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尽可能减小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2.声环境影响

对市六中临路一侧教室窗户更换为隔声窗的措施。

在车辆和设备选型时充分考虑噪声源强这一重要指标,选择低噪声的类型,在源头上控制噪声。

通过定期修整车轮踏面、保持钢轨表面光滑、加强机车鸣笛噪声控制等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可有效地降低轨道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结合有轨电车的建设,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及沿线土地利用,依据噪声防护距离要求,临近线路两侧的建筑宜规划为商业、生产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3.振动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应选用低振动设备,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地方规划部门按照评价中提出的噪声防护距离对线路两侧的土地进行规划。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结构优良的车辆。定期对钢轨进行打磨等,保持钢轨顶面平顺、光滑;对车轮定期进行铣、镟,减少车轮与钢轨撞击出现扁疤等,使道床、扣件、轨枕、钢轨等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段吹扫库产生的粉尘由除尘效率大于99.9%的移动除尘设备除尘。车辆段食堂油烟治理措施车辆段规模属于中型或小型,食堂油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烟气排放浓度去除效率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2-2001)要求,排烟系统做到封闭完好,排气筒出口朝向避开建筑物。车辆基地废气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后15m高空排放。

5.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施工人员不在项目施工场地内食宿,住宿在租住房屋内或施工营地内,施工营地内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绿化、洒水。轨道梁预制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悬浮物,经过沉淀处理后可回用。施工场地的含油废水应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回用于绿化、施肥、洒水。

车辆基地洗车废水由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洗车,剩余排入市政管网,检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食堂厨房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车辆基地应做一般防渗处理,其中废水处理站、管道以及危废暂存间均应做重点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污废水向地下水渗漏的情况。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在按照有关要求清运到市政府规定的消纳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污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处理;废维修零件回收再利用;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线合理。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将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或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工程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期限:2017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9日

3.本工程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通讯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17号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董剑

联系电话:0996-2293102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91-4182189,0991-4182189(传真)

邮箱:123268825@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工程的了解,本工程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以及公众对工程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工程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计划由建设单位主导,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2016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在新疆环保厅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7年3月16日至3月29日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7年3月30日至4月6日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工程位于库尔勒市市区,工程沿线有医院、学校和较多居住小区分布。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工程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公路沿线居民。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和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第一次公示到目前无反馈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振动环境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本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本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本工程建设;

15.对建设本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3月16日起,到2017年3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e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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