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日前公布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设立江苏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组建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铁路项目的省级出资主体和运营管理主体,创新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全省铁路建设。
江苏省政府明确,将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集中国有资本和收益,吸引社会法人投入,设立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筹集规模为500亿元。今后,江苏将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干线铁路及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投资经营。选择有条件的铁路建设项目,采用公私合作项目融资方式推进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铁路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的有效途径,推进以“存量”换“增量”,努力实现铁路建设投融资的良性循环。
根据《意见》,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其他省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隶属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管理,首期注册资金70亿元。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筹措铁路建设省方投资资金;参与铁路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负责铁路项目产权管理和运营管理;负责铁路沿线土地等相关资源综合开发;负责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的管理;条件成熟时可吸纳民资等社会资本入股。
江苏省政府明确,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铁路项目,省方资本金省、市分担比例按现有政策执行,即苏南地区5:5,苏中地区2:1,苏北地区5:1;以省投资为主的铁路项目,省方资本金省、市分担比例为苏南地区5:5,苏中地区6:4,苏北地区8:2。
今后,江苏省每年均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支持铁路企业、合资铁路公司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由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同各地统筹实施,按照“有序推进、依法合规、风险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