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轨道交通等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字号:T|T 时间:2013/5/30 9:32:46 来源:城市晚报 点击率:1656
29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条例对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管理体制、对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具体建设工程范围,条例也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大中城市的火车站、一级汽车客运站、城市地铁、轻轨工程。另外,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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