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1月24日 用户名: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返回首页 RSS订阅 English

地铁生活

成都地铁暂时“早七晚九” 吃包子不再强制禁止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点击率:4056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字号:T|T

26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35次新闻发布会,市交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成都地铁运营公司联合发布《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将于9月20日实施。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出现一些变化。其中,不能饮食、不准携带折叠自行车的内容已删去,前者由法规强制禁止变成乘客守则的道德约束,后者则根据其折叠后是否有尖锐端伤人决定能否携带。

准点运营 延误15分钟以上要公告

成都市交委副主任江河介绍,《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之后还有1年的试运营期,之后才能申请开始正式运营。

《办法》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列车因故延误15分钟以上或者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及时告知乘客。列车因故延误30分钟以上的,应当及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另外,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乘客投诉,并在10日内答复。经核实,每100万乘客人次投诉超过5次的,运营单位将被罚款最高可达5000元,最低1000元。

禁止行为 严禁带宠物自行车进站

《办法》规定了禁带物品、危害运营安全的禁止行为,以及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禁止行为。禁止携带宠物、有严重异味物品、充气气球、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或长度超过1.6米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物品等进站,违反规定者,运营单位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运营单位有权拒绝醉酒者、赤脚者、赤膊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者进站乘车。

女士穿吊带算不算赤膊?成都地铁运营公司负责人称,以上规定参考文明市民的相关规范,女士穿吊带当然不算赤膊。

应急处理 可临时限制客流或停运

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办法》规定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情况特殊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告,确保运营安全。在客流量剧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下,运营单位应该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

此外,同时公布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还规定:“1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领1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法规解读】

回应1 地铁上禁吃食物 变为道德约束

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昨日正式公布的《办法》有一些变化,同时相关负责人还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据了解,《办法》的原征求意见稿规定,地铁列车上不得饮食。这对于很多习惯于早上吃着包子赶车的上班族来说显得不太方便。而昨日正式公布的《办法》中,已经没有了这一条款。

但记者在《乘客守则》上发现,该守则第十条“严禁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中,第十款即为“在站台上、列车内食用可能影响运营安全、环境卫生的食品或饮品”的条款。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新楣表示,关于禁止饮食的规定,现在由法规强制禁止变成了道德约束。“出现这个变化,主要是考虑到市民关注度很高,影响很大,而且意见并不很统一。所以就先不强制规定,而是用相关的道德规范来约束。正式施行一定时间后,如果大家意见比较统一了,也可以再按程序进行调整。”

《办法》还规定了不能携带“有严重异味的物品”。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地铁方面的安检和保安将会采取非常严格的措施,在开通试运行前,每个车站都会上一批安检设备,市公安局还会出台一个禁带物品的目录,主要考虑对公共环境的影响和对运行安全及服务的影响。

回应2 禁带折叠自行车 不再一刀切

原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携带进站乘车的物品和动物中,包括“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自动车、电动自行车)、铁锯、铁棒、运货平板车等器物(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对此,部分市民提出质疑,认为折叠自行车占的地方不大,应该允许携带。昨日公布的《办法》中,已将该款改为“充气气球、铁锯、铁棒、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运货平板车等”。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新楣表示,因市民对这一条款关注度也很高,许多市民呼吁不要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最后的《办法》中删除了这一条款,改由交通等相关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成都地铁运营公司负责人昨日也回应说,电动自行车明确不能携带是因为它即使折叠后,仍然有突出的尖锐部分,在人比较拥挤的时候,会对其他乘客造成伤害。而折叠自行车到底能否携带,要看其折叠后是否有容易伤人的突出尖锐部分。

此外,原征求意见稿中,详细规定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及其控制保护措施,如“轨道交通站点(含地下站、地面站、地上高架站)按车站结构轮廓外边线70米控制”等。但最终出台的《办法》中做了大量简化,只规定有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包括“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等三条。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这个简化主要是考虑到技术性较强,可依建设部等的相关规定办理,而不必在该《办法》中详细列举。

回应3 暂时“早七晚九” 今后将调整

前不久,本报报道了成都地铁公司网站公布的1号线初步运营时间为早上7时到晚上9时后,许多市民反映运营时间太短,并有网友将其与北京、上海等已开通地铁的城市进行对比,希望能延后地铁的收班时间。

26日,成都地铁运营公司负责人表示,成都地铁即将从试运行转入到试运营阶段,试运营至少一年之后才能进行正式运营,网友所说的北京、上海、广州的运营时间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两者是不同的。“成都的地铁线路马上才进入试运营,意味着我们的系统还有一个磨合,有些设备还要利用夜间时间进行调试,以保证初期整个运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试运行的条件。所以我们根据目前设备系统的调整状况,初步定了这个时间,我们运营单位会根据设备调试的状态,尽快把我们整个系统调整到正常状态,然后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时间。”

回应4 逃票5倍罚款 不是霸王条款

原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乘客逃票等行为的处罚,但对运营企业在退票方面的规定不够。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中有关票务管理的内容,与原稿相比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时,乘客可持当次有效车票要求运营单位按照购票金额退还票款”等内容。

对《办法》中关于乘客“无票或使用无效车票乘车的,乘客应当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运营单位可视其情节加收最高不超过线网单程最高票价五倍的票款”和“持伪造、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购票乘车的,运营单位可视其情节加收最高不超过线网单程最高票价五倍的票款”的规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并非霸王条款,而是参考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的同时,考虑到轨道交通关涉公共利益,若不控制逃票行为,则会伤害公共利益,所以保留了这一规定。

此外,此前关于“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委托运营单位对个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等有关规定,《办法》中也已删除。据称,这类违规行为将由有关部门直接根据已有的相关规定处理。

【安全保障】 每个车站设警务室 配两名警察

作为公共交通,安全问题成为昨日新闻发布会上媒体关注的焦点。“现在我们警力有200多人,在1号线每个车站都设立了警务室,配备两名警察,同时车站内安装了先进的监控设备,为保护乘客、打击犯罪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据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分局在1号线沿线设立了4个派出所,每个负责三到五个警务室。“如果在地铁沿线出现被盗情况,乘客可到沿线警务室报案,我们将依法进行受理。”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为乘客服务,公交地铁分局到北京、广州等已经开通地铁的城市学习,有的警员还在当地地铁内跟班作业,下一步还会对全部地铁警察进行专业培训,其中包括基本外语交流。

“未来的地铁警察实现了‘一警多能’,比如包括巡警的救助、治安民警的解决纠纷、刑警的取证以及作为对外窗口服务等。”

虽然目前成都地铁1号线正式试运营的时间初定9月底,具体时间还没有确定,但从人员、物资准备等各方面来讲,已是初步具备了试运营的条件。其中,各个关键岗位的人员已经全部到位:1号线是按照每公里65个人进行配置的,全线在编制内人员1196人,同时还增加了一部分志愿者并为2号线准备了一部分关键岗位的人员,目前是全部到位了。“请广大市民放心的,我们对我们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司乘、调度、机车值班,全部送到外地有经验的地铁单位进行了上岗培训,回来之后我们自己内部又针对设备进行了培训和演练,所有人员都达到了持证上岗的要求。”

运营公司负责人表示,在安全演练方面,他们还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最大规模准备了700多人的安全演练。安保人员投入方面,一是所有的地铁工作人员都是安保人员的一部分,同时还有地铁公安和保安,此外,运营公司还会配置一些安检人员和一部分志愿服务人员,从物资、人员到应急抢险队员到规章制度、城市联动等都已经做了全方位的准备。

Tel:021-51603532 0571-87162381(会员)021-51603528(会议)021- 51603533 51603599(销售) Fax:021-51603552
CopyRight© 2009—2020  www.rail-transit.com All Rights Reserverd  版权所有 中国轨道交通网
沪ICP备10006779号